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苏园市监罚送告〔2023〕3001号
苏州芭铂斯家居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3年11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园市监罚告〔2023〕3055号),内容是:你单位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七项、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本局拟责令你单位改正,从轻处罚款52521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稽查中队 联系电话:0512-66600779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华云路1号桑田岛科创园2号楼1楼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