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是什么?
申请企业应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的制造企业,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专业比较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不存在违法和严重失信行为;
3、具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4、申请享受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或产品目录(2021年版)》(工信部联重装〔2021〕198号)有关要求。
对于2021年版目录中执行年限为2023年到期的产品,企业无需申请。
二、申报流程是什么?
新申请享受政策的企业需编制《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申请报告》,在封面页和承诺页盖章,并加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企服网站申报
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组织开展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2、纸质材料报送
请于8月21日前将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企业发展服务大厅4号窗口(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中央企业集团下属企业通过中央企业集团开展申报工作。
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