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苏州工业园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收工作已经开始,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一、参保对象
1、苏州工业园区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在册的所有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儿童。
2、在苏州工业园区各类高等院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和非在职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技校与职校的大专段学生。
3、具有苏州工业园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苏州工业园区户籍、在本市以外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4、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苏州工业园区户籍居民(以下称为“老年居民”);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苏州工业园区户籍成年居民(以下称为“其他居民”)。
5、在苏州工业园区居住且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参加居民医保政策的非本市户籍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
二、缴费时间和标准
时间:2024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
标准: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本市户籍的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具有本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
三、参保渠道
1、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
2、 除在校学生外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参保登记:
l 线下办理渠道
① 苏州工业园区户籍人员携带户口簿至户籍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温馨提示:a.老年居民、其他居民(成年):若参保身份与上一年度未发生变化的,无需办理参保登记,可直接缴费。b.老年居民、其他居民(成年):2023年12月31日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年居民须于集中缴费期内以老年居民身份办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②园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至居住证所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③符合苏州市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学龄前儿童由父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证所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l 线上办理渠道
① 老年居民或其他居民(成年居民)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登录“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http://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在线申请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② 新生儿父母可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出生一件事”专栏或通过苏服办APP申请办理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四、待遇享受
凡在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办妥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2024年度(2024年1月至12月)居民医保待遇。
五、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医保身份识别电子介质,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苏医保云、支付宝、微信、苏周到以及授权银行等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可由家庭成员代为激活),激活后可在支持的定点医疗机构扫码实现与实体卡相同的医保结算功能,推荐广大参保人员激活使用。
六、缴费方式
1、在校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幼托机构)代办参保登记手续的,按照代办单位确定的方式缴费。
2、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在社区办理了2024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的人员可直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税银经办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包括苏州银行、江苏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3、线上缴费
(1) 微信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2)支付宝小程序“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3) “江苏税务”APP—“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
(4)“江苏医保云”APP代缴
江苏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此功能将于近期上线,请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医保信息。
七、缴费查询及票据打印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http://etax.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公众服务”-“特色业务”- “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2、登录江苏税务APP,通过“我的社保”-“社保缴费证明查询”模块查询并打印社保缴费凭证。
3、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点击“参保地区”,选择“苏州”→输入页面上的“登录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后,点击“提交”→选择“缴费所属期(请选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点击“查询”,即可查询、打印缴费凭证。
八、重点提示
近期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将组织学校进行参保申报培训,各学校可在培训后登录“学校网厅”开展参保登记工作。
九、咨询渠道
1、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拨打12345、12393咨询。
2、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征缴方面的信息,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特别提醒:根据全省医保部门统一安排,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在此日期前完成参保缴费,不影响全年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在集中参保期结束后,市民再参保缴费的,自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此前发生的医保费用不再追溯补报。